| 本帖最後由 啊橙 於 2012-2-26 20:55 編輯 
 
 網友交易版規:
 
 (1)帖子標題及內容必須充實無誤。   (1.1)內容建議附加圖片。   (1.2)建議出售品列明銀碼,   (1.3)不可以下列方式:「有意pm」,「自出價」等含糊不清之字句。   (1.4)帖子不可以只以link作唯一內容,須列出實物圖片及銀碼。   (1.5)如須出售任何與寵物及飼育工具無關之物品,請與版主申請,並於帖內列出申請證明。 
 (2)普通會員不可於交易區子版塊發帖   (2.1)普通會員為任何非論壇管理者,即不屬「義工/糾察/版主」。   (2.2)如對該版塊之版主有任何疑問,請以pm形式處理。   (2.3)若發現非該版主所發出之帖子,一律刪帖論(不適用於論壇管理者,即「義工/糾察/版主」)。 
 (3)除 PM 外、建議發帖者盡量避免於帖內提供任何聯絡方法(包括電話、MSN、電郵等)   (3.1)不可超連結至其他網頁。   (3.2)如因於帖內列出任何個人聯絡方法,而遭受個人任何損失,將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4)回覆之內容不可過份離題,引起罵戰者,將被禁止於交易區發言三天或以上。   (4.1)請勿以任何「市價」作唯一價格,充其量為參考資料,以免引起發帖者不滿,引起罵戰。   (4.2)價格釐定準則因應不同成本(物種成本/飼養成本/花色紋理...)而有所不同。   (4.3)如對物種本身價並不清楚,可以於「市況及商店討論」處查詢。   (4.4)如對出價者作出過份或偏激之評論,將被扣分處理。
 
 (5)嚴禁發表粗言穢語或其同音義字。 
 (6)一切交易均為會員間之私人交易,與香港龜友論壇無關。   (6.1)任何交易後之糾紛一律與龜友論壇無關,龜友論壇亦無義務處理有關之糾紛。
 
 (7)不可以任可方法推帖、頂帖。   (7.1)包括:支持/幫推/多謝分享/thx(詳細請見(14))。
 
 (8)每人三天內不可重覆發佈相同或稍作修改之買賣帖   (8.1)此規不限於不同物種之買賣帖。   (8.2)請珍惜網絡資源,盡量於同一個帖內列出所售品。 
 (9)建議於交易完成後,請於標題後加上 [已售]。   (9.1)若標題列明「已售/sold」,將被刪帖。 
 (10)交易區內嚴禁盜用/轉貼他人之圖片,免招誤導他人之嫌。
 
 (11)版主會刪除整個違規的帖子。 
 (12)如發現違規帖子,將不獲另行通知而刪帖。
 
 (13)開 post 後180日會自動封帖,不得再回覆。 (14)任何跟主題無關或敷衍式回應
 (例如: THX, 支持, 頂, 謝謝分享,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頭香, 板凳之類... 等), copy 他人回覆, 純表情圖像或符號回應, 以及於短時間內不停以相同字句回應任何帖子超過4帖以上,
 均會定為灌水回覆及視乎情況而處分.嚴重者禁言處理!
 
 
 (15)所有版規之解釋權及最終執行權於香港龜友論壇超級版主,如有任何問題,將交由龜友論壇管理層決定,或以版規最更新版本作準。 
 備考:紅色字體為版規之延伸,亦為版主執行之建議方向。 
 
 
 
 瀕危物種買賣事宜
 根據香港法律,買賣瀕危物種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批准文件方可進行,違法者可能會被刑事檢控。香港是一個文明的法治社會,所有人在被法庭定罪前都是被假定為無罪的。基於這個原則,本論壇會假設所有出帖售賣瀕危物種的會員都是合法並持有合法來源証明和有關文件,所以我們不會主動審查賣方是否具備有關文件。買方有責任在交易前向賣方核實該瀕危物種來源的合法性,並要求對方出示有關文件。如有人經本論壇交易時有意或無意地觸犯法律,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或疏忽付上全部責任。
 本論壇作為一個資訊交流的平台,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在言論自由、論壇資源、會員利益和香港法律上取得平衡。希望各會員可以協助我們,在使用交易區時盡力克制,免得交易區淪為瀕危物種的非法交易中心。
 謝謝!
 
 
 此致
 香港龜友論壇各會員
 
 交易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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