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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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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5-27 21:00:59 | 顯示全部樓層
睇下隻動物有冇你既手指模   講下笑

根據香港法例421章狂犬症條例第22節規定,「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點找証據真係要靠CCTV同人舉報   但實際好很人會今做    唔係香港點會有今多流浪猫狗龜呀

點評

岩聽  發表於 2013-5-2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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