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fafa 發表於 2012-2-27 23:25:23

交易區-活體 版規

本帖最後由 wongfafa 於 2015-5-24 21:14 編輯

網友交易版規:

一、帖子標題及內容必須確實無誤,內容不可空泛,亦不可只以超連結作帖子內容
二、如須出售任何與寵物及飼育工具無關之物品,請與版主申請。
三、交易區內嚴禁盜用他人之圖片
四、嚴禁發表粗言穢語、其同音義字或其他明示暗示之字眼。
五、回覆之內容不可離題,不可罵戰
六、每人三日內只限發一類似或相同的帖
七、交易完成後,請於標題後加上 [已售]
八、一切交易均為會員間之私人交易,與香港龜友論壇及論壇義工無關
九、版主會刪除整個違規的帖子而不一定有另行通知
十、開 post 後180日會自動封帖,不得再回覆
十一、龜友論壇管理層有所有版規之解釋權及最終決定權,並更改時不一定作出通知及公告。
十二、如有任何問題或爭議,由香港龜友論壇超級版主作最後裁定。





瀕危物種買賣事宜
根據香港法律,買賣瀕危物種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批准文件方可進行,違法者可能會被刑事檢控。香港是一個文明的法治社會,所有人在被法庭定罪前都是被假定為無罪的。基於這個原則,本論壇會假設所有出帖售賣瀕危物種的會員都是合法並持有合法來源証明和有關文件,所以我們不會主動審查賣方是否具備有關文件。買方有責任在交易前向賣方核實該瀕危物種來源的合法性,並要求對方出示有關文件。賣方亦宜於帖內展示有關文件,以便買方查考。如有人經本論壇交易時有意或無意地觸犯法律,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或疏忽付上全部責任。
本論壇作為一個資訊交流的平台,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在言論自由、論壇資源、會員利益和香港法律上取得平衡。希望各會員可以協助我們,在使用交易區時盡力克制,免得交易區淪為瀕危物種的非法交易中心。
謝謝!

此致
香港龜友論壇各會員

交易區-活體版主

wongfafa
24-05-2015


龜痴 發表於 2012-6-19 11:15:01

以下是奉漁護署所籲發出的警告 (19th, June, 2012)

警告
網上非法買賣瀕危物種

本署最近發現有市民透過互聯網站,出售沒有合法來源証明的受管制瀕危物種,例如活生輻紋陸龜、哈米頓龜及從野外非法活捉的金錢龜等。請注意,無論透過網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進行瀕危物種貿易,而沒有事先領有本署簽發的進口/管有許可證,可能已觸犯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除指定獲豁免的情況外,任何人士進口、出口或管有法例列明的瀕危物種,必須事先向本署申領許可證。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有關瀕危物種的管制及如何申領瀕危物種管有許可証,請致電1823,或可瀏覽本署網頁www.cites.hk。

漁農自然護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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